原住民特考

原住民特考

三等

三等

衛生行政

報名

5月28日– 6月6日

考試

9月6日– 9月7日

放榜

12月17日

共同科目:

基礎能力測驗(作文、英文及中華民國憲法)

專業科目(80%)

二、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
三、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
四、衛生行政學
五、衛生法規與倫理
六、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

適合科系

大學畢
任何科系皆可報考

114名額

7取1
14.29%

四等

四等

衛生行政

報名

5月28日– 6月6日

考試

9月6日– 9月7日

放榜

12月17日

共同科目:

基礎能力測驗(作文、英文及中華民國憲法)

專業科目(80%

三、生物統計學概要
四、衛生行政學概要
五、環境衛生學概要
六、流行病學概要

適合科系

專科畢,任何科系皆可報考

114名額

 

身份資格: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原住民身分,年齡在18歲以上
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為體格檢查不合格:
(一)身高:男性不及一五五.O公分,女性不及一五O.O公分。
(二)體格指標:以體重(公斤)除以身高(公尺)的平方,小於十八.O或大於三十一.O。
(三)視力:各眼裸視未達O.二。但矯正視力達一.O者不在此限。
(四)聽力: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九O分貝。
(五)辨色力:色盲或色弱。
(六)重度肢障。
(七)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。
(八)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。
(九)握力:任一手握力未達三十公斤。
(十)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